2024/01/25  著作權copyright©️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日前,一位家長在網路上轉手家中孩童閒置的佩佩豬二手衣服,竟收到刑事案件通知書,要求三萬元和解~想不到吧!

地方媽媽因為上網轉手二手衣是卡通明星佩佩豬的衣服,遭到商標權人以觸犯商標法提告!那ㄟ阿捏,小秘書就來說給你聽!

雖然在法院上是否成罪還有得爭論,但這一類的案件其實是很常見的。

妳可能以為只是轉賣二手衣或是為了賣自己的二手商品上網抓原廠的照片上架蝦皮,但其實販售二手商品要留意的眉角很多。

例如:這個產品是不是正品,以及上架的產品圖請自己拍攝,不要直接去原廠抓圖。這些都是大家容易不小心遇到的侵權商標、著作權行為。

1. 商標侵權之民事賠償

以民事救濟來說,商標權人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根據商標法第71條,主要有4種賠償方法,商標權人可以擇一請求賠償:

1. 註冊商標通常所可得利益減掉受侵害所得利益(即因被侵權所受損失的費用);

2. 依侵權行為所得利益(即侵權者因此而得到的利益);

3. 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的1500倍以下(即查獲侵害商標權的商品『零售單價』的1,500倍以下金額);

4. 以相當於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為其損害(即商標權人如果授權他人使用商標可以得到的金額)。

※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他商標權者),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商標法第69條)

2. 商標侵權之刑事責任

至於刑事責任(具備侵害故意),根據商標法第95條、97條、98條及刑法第38條,有:

1. 產制仿冒品 (商標法第95條)

──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2. 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他人所為的仿冒品者 (商標法第97條)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 萬元以下罰金。

3. 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及提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品(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38條)──沒收

台灣有保智大隊能接受民眾報案,國外大牌也有委任台灣商標事務所在做監控!這就是擁有商標權的好處!雖然不少人覺得有必要嘛?法律保護懂法的人,商標法是保護有註冊商標的人,我們是來協助妳申請商標的人,要做行銷先請商標!商標大小事就找商標專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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