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6 著作權copyright©️所有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商標申請一定能過?其實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現在申請商標的人越來越多,難免會有與他人在先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名。同時,每個申請案只有一位審查委員,而且因案量及主觀意識的不同,最終商標核准與否還是取決審查委員,所以也並沒有所謂的保證通過。

當商標被駁回了需要申覆,或遭遇異議/評定時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一、必備證據資料

★ 證據資料清單 ★

☐ 品牌故事、商標創作起源 (設計師設計發想緣由、品牌傳承故事)

☐ 商標圖樣之著作權登記資料

☐ 商標實際使用資料、照片(需有商標圖樣、時間)

☐ 法院判決或訴願會決定或行政機關解釋函 (商標維權判決、侵權損害賠償判決)

☐ 電視廣播媒體行銷影音檔、網址連接 (提供影音檔,需提供來源、時間)

☐ 各分點、銷售平台設立時間與照片 (銷售平台如MOMO購物網/Yahoo商城/樂天/蝦皮等)

☐ 獎項、認證、市場評價

☐ 舉辦/參與/贊助活動、展覽

☐ 商標宣傳時間、範圍、地域

☐ 商標使用型錄

☐ 商標往來書信文件

☐ 多角化經營情形、時間、地域範圍 (相同商標圖樣使用於不同商品/服務之資料,網頁資料使用pdf列印保存,需可見時間、網址)

※ 以上使用證據若為網頁呈現,請以網頁列印轉存PDF檔,有明確的網址、時間

二、不同程序應備資料

▲ 申覆案件必要提供清單

☐ 公司申請須提供商工登記資訊

☐ 相關官網網址

☐ 各國商標註冊資訊

☐ 產品簡介

☐ 社群媒體頁面及後臺 (需有觀看次數/訂閱數/下載次數等)

 ○ Facebook ○ Twitter ○ Instagram ○ YouTube ○ App

☐ 銷售據點資訊 (分店/經銷商資訊、商品上架網路平台)

☐ 銷售資料 (401報表、國內外出貨單據、國內外訂單紀錄)

☐ 廣告資料 (新聞/報章雜誌報導、代言、廣告之契約/收據/發票)

▲ 缺乏識別性之提供清單(以台灣為主)

☐ 商標使用方式、時間長短

☐ 同業使用情形

☐ 各國註冊證明

☐ 銷售量 (訂單筆數)、營業額 (401報表)、市場佔有率

☐ 廣告量、廣告費用、促銷活動資料

☐ 銷售區域/市場分佈/販賣據點或展覽陳列處

☐ 市場調查報告 (以具公信力之市場調查機構為主)

※ 長期使用至少要二年以上、營業額至少台幣破億!(from 智財局審查委員)

▲ 主張著名須提供

☐ 台灣地區廣泛使用之證據 (廣告行銷方式、時間範圍,廣告投入費用/契約)

 ○替代方案: 國外地區廣泛使用之程度,使台灣消費者得知

☐ 該商標之使用範圍

☐ 該商標之最早使用時間 (需有時間顯示)

☐ 該商標至今仍有繼續大量使用之證明

▲ 異議、評定案件必要提供清單

☐ 商標最早之使用證據 (證據資料上須明確顯示時間)

☐ 與被異議人、被評定人關係? (業務關係、競爭同業)

 業務上往來關係須提供

 ○契約 (需可見兩方名稱、商標名稱、簽約日期)

 ○業務 (報關單、銷貨證明、發票收據、INVOICE)

 ○其他 (勞健保投保紀錄、薪資轉帳紀錄)

☐ 外商須提供進口報關單、出口證明、銷售通路/據點

※ 「必備證據資料」為基礎應備資料,須搭配第二點的各程序使用。

以上證據資料請盡可能完整提供,證據越完善通過的機率也就越大。同時,應以中文、繁體為主,若為英文,應提供中文翻譯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