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兩岸經貿往來不斷發展,商業貿易糾紛也與日俱增,尤其是商標糾紛日益凸顯。近年來台商為保護自身的商標權利,多方尋求解決之道。同時,大陸企業也紛紛指控其商標在台灣被搶注。筆者根據台灣當地的商標制度總結概括下文四種在台遭遇商標搶注時的救濟措施,以供參考。
一、異議
異議流程:
所需材料:
台灣商標異議的其他事由:
二 、廢止
廢止流程:
所需材料:
台灣商標廢止的其他事由:
三 、評定
評定流程:
所需材料:
台灣商標評定的其他事由:
四 、檢舉意見函(第三方意見)
所需材料:
流程:
【總結】
台灣商標的註冊流程為提交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商標註冊--公告。申請到註冊,順利的話在4-6個月左右。台灣商標是先註冊後公告的,為期三個月。被搶注方可以根據搶注商標所處階段不同來選擇相應程序救濟自身商標權利。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智慧財產局支持第三方提交檢舉意見函(第三方反對意見),以供審查員參考。這一制度,相較於商標註冊後採取的異議、廢止、評定制度,程序上更為簡便,時間和金錢成本更低,是一種不錯的救濟途徑,但要特別留意搶注商標的審查進度。類似地,在韓國及日本也存在這種第三方提反對意見的救濟措施。具體流程及信息,歡迎來函諮詢~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微信公眾號 IPRIN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