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美國商標註冊完整指南

費用新制、時程、使用證據、常見地雷與實戰建議

美國是「先使用制度」(first to use)的商標制度,如果商標還未開始用也能先卡位,用意向使用(Section 1(b), ITU)送件,之後於規定時限內補「使用證據(SOU)」即可。使用證據時程管理,比什麼都重要。

▲ 重點快看

‧ 申請時程(平均):
   約 12~18個月(實際依案件而異,若發生核駁需答覆則申請時間延長)。

公告與異議
   核准後會在官方公報公告 30 天,他人可提異議或申請延展時間以提出異議。

不使用風險
   連續 3 年未使用,任何人可以提出商標撤銷程序,商標有可能被提撤銷。

 

一、為什麼台灣品牌一定要在美國提前卡位?

Amazon 電商必備:美國註冊或公告中的商標,有利後續電商平台品牌保護機制與跨境維權。

美國採「先使用 first-to-use」:你可以先申請意向使用(1(b) ITU)再補「使用證據」,鎖住權利優先日,降低被搶註風險。

 

二、美國商標申請的4種基礎(申請時必須擇一)

建議由顧問評估使用狀態、布局節奏與風險,選對路徑能省至少 3–6 個月。

1. Section 1(a)|已有實際使用送件同時提交:在美首次使用日、實際使用日與使用證據與宣誓。適合已在美銷售者。

2. Section 1(b)|意向使用(Intent-to-Use, ITU)還沒在美國用,但有意願使用。審核通過並核准公告後會收到 NOA(Notice of Allowance)自 NOA(核准公告通知)起 6 個月內要繳交SOU(使用宣誓),或申請 6 個月延長;最多可連續申請 5 次,總時限最長 36 個月

3. Section 44(d)|主張國外先申請優先權台灣或他國已送件 6 個月內,可主張優先。若基礎案後續不成,需要改基礎為 1(a) 或 1(b)。

4. Section 44(e)|基於外國註冊以原屬國已核准註冊為基礎申請美國;仍需聲明有真實使用意圖。

 

三、申請途徑與準備文件

▲ 途徑

單一國申請(USPTO TEAS):最常見。

馬德里指定美國(WIPO → USPTO):已有國際註冊想同步擴張可考慮。

所需文件

‧ 申請人身分(個人身分證/公司登記資料)、中英文姓名與地址

‧ 清晰商標圖樣(文字、圖樣或圖文結合)

‧ 指定類別與商品/服務(尼斯分類)

‧ 依基礎不同提供使用證據宣誓資訊

‧ 申請人 Email

 

四、使用證據(Specimen)怎麼準備才合格?

商品(Goods):商品本體、吊牌/包裝、或可下單的網頁(需有商品圖或描述、商標與訂購資訊)。不接受純設計稿或擬真合成圖。

服務(Services):官網頁面、DM/海報、現場招牌、App介面等,須直觀連結商標與服務。

★ 使用證據常見地雷

1. 只有 logo mockup,沒有真實販售畫面 → 易被駁。

2. 官網頁無下單資訊(僅品牌頁) → 對「商品」不合格。

3. 商品頁圖上只放裝飾性標語 → 易被認定非商標使用。

※ 官方對 SOU 的及時性與內容有明確規範,務必於 NOA 6 個月內繳交或請求延長。

 

五、註冊後一定要做的事

‧ 第5~6年(含6個月寬限):必須提交使用宣誓;若已連續使用滿5年,可合併送使用宣誓,強化抗辯力延續商標。

‧ 每10年延展:按期送件並附使用證據。

 

六、常見問答(FAQ)

Q1:沒開始賣也能先申請嗎?
可以,用 §1(b) 意向使用先卡位;拿到 NOA 後 6 個月內交 使用證據(SOU) 或申請延展,最長可延至 NOA 後 36 個月

Q2:公告多久?會不會被異議?
公告 30 天;他人可在 30 天內或申請延長時間後提出異議。

Q3:多久可以取得商標權?
依實務經驗判斷,通常約約 12~18個月,但如果產生其他中間程序時間則另計。

Q4:註冊後要不要每年繳年費?
商標不需要繳年費。

Q5:如果 3 年沒使用會怎樣?
連續3年不使用
,任何人可以提出商標攤銷程序。